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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9-7-14 10:36:48
作者 史晓 来自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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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单位临聘司机,开班车马上10年了,单位一直没有给缴纳三金,为此我解除了劳动合同,我能得到我应该得到的劳动赔偿吗?还有01年10月止02年6月份加大劳动量却不给加工资的补偿吗?另外我10年来没休过一天带薪年假,我能要求补偿吗(原因是我一但休假了,班车就没发接送
职工上下班,单位也不给安排休带年薪假)?合同是2000年签了一次一年的,2001年到2007年一直没给签合同,2008年1月1日又签了一年.2009年到现在也没给签,请问我能要求没签合同期间的两倍工资吗?麻烦各位律师给以回答,谢谢



回复于: 2009-7-15 14:26:24

单位应当给你缴纳三金,未缴的应当补缴。如果你解除了劳动合同,单位应当给你支付补偿金。关于加大劳动量,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属于加班,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对2009年的工作时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主题 质询 时间  2009-6-22 16:49:58
作者 房先生 来自 西安
邮箱 fmy19791019@sohu.com
我有一朋友,4年前辞职,当时没有办正式手续,档案户口都在原单位,由于原单位是事业单位,她的工资一直发着,只是都在学校,他没有领,现在她想把档案迁出来,现在请问,在离职到迁出这段时间的各种保险,如养老保险是否应该由学校缴纳,缴纳到什么时候



回复于: 2009-6-23 15:18:26

解除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必须办理正式手续,因此,离职这段时间应由学校继续交纳至双方办理完毕正式手续时止。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李德军律师关于房产纠纷 时间  2009-6-13 16:51:34
作者 何小姐 来自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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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于2006年购买了北郊双龙花园的房子 当时售楼说房子是商品房发售。并且签了合同说两年内拿到房产证。现在过去三年了  我了解到这个房子是城中村改造。现在开发商都不知道在哪里。。听说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现在我该怎么维权?要求退房都不知道该去哪里 请帮忙解答



回复于: 2009-6-23 15:19:19

可诉讼法院,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并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可委托律师帮助诉讼。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9-6-12 15:39:17
作者 红色九组 来自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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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村于2005年6月与某公司签订建设20亩地综合市场施工协议,约定所建房屋固定价每平方米410元,按工程进度付款,具体面积以建成后测量为准。至06年底已建成房屋6栋总面积6000平方米,未建成房屋5栋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有的无门窗有的未粉刷有的无楼板}该公司未按施工协议及图纸施工,我组已累计付该公司工程款400余万元,2007年3月,该公司以我组拖欠进度款为由诉至法院。请问,已建成房屋工程款和未建成房屋工程款该如何支付?{该公司无建筑资质}该市场现状请搜索‘一村子建市场185万元去向不明’。谢谢了!



回复于: 2009-6-23 15:20:00

已建成房屋工程款按协议约定支付,未建成房屋工程款也按协议履行,即按工程进度付款。
主题 关于医药费 时间  2009-4-28 14:49:18
作者 方芳 来自 西安
邮箱 yp626@126.com
您好!
我想咨询一点事情,肯请答复,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外公是三年前去世的,在我外公有病期间,所有看病住院所花的钱都是我母亲花的,我的舅舅一分钱也没花过,而我外公的单位也是今年才开始报医药费,按说这医药费应该归我的母亲拿,但是现在我舅舅想要这笔钱,所以我的母亲想不通这个道理,她对法律也不太懂,所以我才在这里请教,这笔钱该不该我母亲来拿?如果硬要拿是不是就得要起诉我舅舅?或者她该怎么做,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期待回复!谢谢!
祝顺利!



回复于: 2009-5-4 10:46:08


如果您母亲有证据能证明医药费是由您母亲垫付的,不是您外公自己支付的,也不是您母亲赠予您外公的,那么您母亲就可以请求返还垫付的医药费,否则,此医药费就属于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主题 求助 时间  2009-4-26 21:37:11
作者 侯鑫 来自 西安
邮箱 jordan7412003@163.com
您好,我叫侯鑫。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大三的一名学生,目前遇到了一些情况,请您给予指导和帮助。
      我母亲于1990年去世,母亲去世后,我父亲侯会升(原铁一局三处职工)和一名女性王芳(中铁一局建筑安装公司职工)开始在一起生活,王芳也是自带一个女儿,她丈夫去世,我比她的女儿大一岁,我父亲和继母于1994年在秦皇岛三处家属院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至今仍在父亲名下,后于2000年左右通过单位调换至咸阳市三处家属院,2003年8月我父亲和继母生下了一名女孩,也就是在生这名女孩前他们才领取了结婚证。另外他们也在2000年后在西安市中铁一局建筑安装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在我继母王芳名下,但父亲不幸于2007年10月因癌症治疗无效去世,父亲去世时没有留下关于财产如何分配的遗嘱。继母也在父亲去世的时候许下了答应一定供我把学上完的承诺,但仅仅过了几个月后继母便不在支付我的生活费和学费,我和她已基本断绝关系,最近我得知她可能想要出售咸阳的房产,我想得知我在我家所有的财产中能够占到多少? 
   以下是几个关键问题的说明:
    1 我的户口之前一直和我爸在一起,最早是在秦皇岛,后来调至咸阳,但我的户口于2000年左右转至西安和继母还有她的大女儿在一起。
    2  父亲去世时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3  我查到我国于1994年取消了关于事实婚姻这一情况,但好像对于94年前就在一起的同居还是认定为事实婚姻的,而我父亲也正是在94年开始就和王芳便在在一起了。但是他们结婚证的领取是在2002年左右。我国法律对他们这种长期的同区行为如何看待?关于咸阳的房产能否认定为婚前财产?我是否是咸阳房产的第一继承人?
   期待您的回答!深表感谢!!



回复于: 2009-4-27 16:29:37

您父亲与继母虽然在一开始是同居,但是后来在2002年领取了结婚证,也就是说在您父亲去世时,您继母是他的配偶。咸阳的房产确定是您父亲的婚前财产,但是在您父亲去世时,该房产就成了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由于您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因此该房产应由您的继母、您、您的两位妹妹共同继承,每人分得四分之一。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9-4-26 19:09:01
作者 杨荷 来自 西安
邮箱 925098653@qq.com
我报了一个营养师培训班,但之后我发现很多细节跟之前的承诺不相符[书不够,他们说我只漏听了两节课,但是实际上他们从上学期就开始这一期教学等等诸如此类的事]。而且我的学费 比所有人的都高出200元。我想知道这是不是诈骗。我可以告他们吗?如果可以告,律师费是多少?



回复于: 2009-4-27 16:29:45

是否涉嫌诈骗要从更多的情节来判断,您陈述的情况过于简单。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9-4-18 16:03:46
作者 来自 西安
邮箱 lvruisy@163.com
08年7月发生的工伤事故,当时没有协商解决好,受伤工人于09年初提请诉讼,鉴定工伤。请问赔偿金是按照0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付还是按照事故发生时限前一年即07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进行工伤赔付呢?



回复于: 2009-4-22 13:26:24

工伤事故发生在2008年,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工伤事故发生时前一年即2007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主题 购买二手房单位房拆迁怎么办? 时间  2009-4-14 16:48:47
作者 贾健 来自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邮箱 jiajlib@163.com
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
我准备买一个二手房,是单位家属院,有证,也让我缴土地出让金,可以过户。但是现在听说这个单位要拆这个楼,然后盖高层,我的问题是:假如我买了,然后单位把房子拆了,会不会给我补偿,我的权益是全部的吗?
还是说拆了跟我就没有什么关系了,我只是购买了这个房子的事使用权,而对地皮没有权利,到时候只有人家单位不给我我也没有办法。我怕我到时候钱也没有了,房子也没有了
。谢谢



回复于: 2009-4-22 13:24:43

从您陈述的情况来看,您打算购买的是单位的公房,这样的房子如果买下来,您没有完全产权,如果单位拆除,您可以要求单位对房屋使用权给予补偿。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9-3-18 10:38:12
作者 来自 西安
邮箱 lvruisy@163.com
因为我的小工厂发生了工伤事故,治疗费用已经付过了。现在工人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我们收到了诉讼的传票。这个工人是流动性的农民工,没有合同,我们应该承认这个劳动关系吗?该工人上班期间表现不好,工伤也是违反了操作规程才发生的。如果进行工伤赔付的话,责任问题怎么算? 怎么赔?
那个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应诉书我们应该怎么写? 
 



回复于: 2009-3-18 14:30:35

从您陈述的情况来看,贵工厂与农民工之间,存在的既可能是劳动关系,也可能是雇佣关系。这需要进一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有没有劳动合同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没有影响。如果属于劳动关系,则以工伤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属于雇佣关系,则适用“人身损害赔偿”。两种赔偿金额存在差距,贵工厂如果有证据证明工人违反了操作规程,有证据证明,则赔偿责任会有所减轻。至于责任问题怎么算、怎么赔,两种情况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不同的,律师需要进一步的资料才能回答。应诉书需要针对起诉状所列事实和请求逐一反驳、回答。本律师事务所可代书各种法律文书,具体问题请来电资讯或面谈。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9-1-23 0:09:56
作者 KALE 来自 西安
邮箱 kalechow@yahoo.com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情况如何维权:
我与1月4日经朋友介绍找到一个人,他自称是乐乐工作室负责人,主要经营网站设计和建设,我与他谈了下我的网站建设,并且当面支付给他900元定金,有收据,但无公章,他口头答应我1星期内给我测试,但如今将近20天过去了,他现在人又回了老家,昨天我们还在QQ联系过,今天不见人影,电话手机无人接听,造成了我巨大的损失,我该怎么办?去法院告他?
谢谢



回复于: 2009-2-5 16:43:33


首先,您与朋友之间签订了一份口头承揽合同。尽管对方为自称的工作室负责人,但并不能表明其代表公司履行职务,因而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您和您的朋友。他的主要义务就是在一星期内为您进行网站测试,而您的主要义务则是按时付款。
其次,关于收据中载明的定金900元。这说明你们之间还有一个定金合同。对方未按照规定期限履行测试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规定,您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即1800元,并可以与其解除合同。
最后,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如果不能解决,您可以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对方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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