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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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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8-10-17 22:49:03
作者 姚郑琦 来自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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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子午大道被长安区交警队拍到超速50%以上,去管理处看到的证据就是三张一摸一样的照片,上面只能看到车速是97km/h,而实际情况是我的车速始终未超60km/h,而且是还在磨合的新车,根本就不可能开那么快!长安区交警队让我出示证据,却又不出示我违章的其他证据,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去申诉?



回复于: 2008-10-22 9:14:35


1、车辆超速50%以上行驶的事实可以确定,建议车主仔细核对照片上车辆的牌号、车型、车体颜色是否与己车一致,排除套牌车的可能。
2、如果照片上车辆确属己车,车主可考虑提供证据证明拍摄该车违章照片时,并非是由本人驾驶车辆。
3、如果车主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当时车辆系由他人驾驶,长安区交警队可依一般程序,制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对车主处以200元罚款,可以并处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车主(被处罚人)对《处理通知书》中处罚依据、处罚方式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处理通知书》中列明的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主题 前男友骚扰 时间  2008-10-13 14:57:35
作者 张孟婷 来自 延安
邮箱 maggaezhang@126.com
我与前男友(有妇之夫,大我20岁)于07年2月分手(他一直不同意分手,多次在我提出分手后骚扰我的同事等),他07年6月份离婚,除了他借我2万8千元外,我和他没有其他的经济问题。他现在一直骚扰我,让我与他重归于好,我不同意他就打电话骂我、发信息骚扰我、打我公司领导的电话诬陷我。曾在8月8日与9月16日我和他通过电话并多次发过信息告诉他我和他不可能在一起,他也接受我的观点,但过后又反悔多次,我实在没办法了!请问我如何解决?



回复于: 2008-10-14 10:12:08

你有权选择谁做为你男友的权利。你可把他骚扰你、骂你、诬陷你的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既可向其所在单位、妇联组织等进行投诉,也可以人格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若对方有证据证明你欠钱,一旦主张,你理应返还。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8-9-25 9:55:26
作者 岳召娣 来自 西安
邮箱 yuezhaoo.love@163.com
我是一名西北政法大学07届专科毕业生,取得了西北政法自考本科学历,毕业至今一直坚持自学,参加了08年的司法考试。我的目标是做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现在希望在贵所找一份律师助理的工作,无论是否可以,请回复!谢谢!



回复于: 2008-10-6 9:24:50


    现在本所律师助理已招满,如以后有机会,欢迎来本所。
主题 学位证 时间  2008-6-24 10:18:30
作者 张文东 来自 西安
邮箱 zwd198512
我是陕西高校的一名大学生,大四马上毕业了,可学校因为我大一时在替同学考试不发我 学位证,大一时学校有处理文件,我一直都不知道,直到现在才说没有学位证,我想请律师提起行政诉讼,不知道,胜诉的可能有多大?



回复于: 2008-6-26 9:20:07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均已通过,并核准毕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应授予学士学位,学校不授予学位的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主题 行政执法 时间  2008-5-21 16:41:41
作者 李玲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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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门是否有权查封、扣押行政相对人的财产?



回复于: 2008-5-22 15:52:20


    我所刘律师认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要合法,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如公安、海关、税务等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不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国土资源部门查封、扣押行政相对人的财产缺乏法律依据,若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8-1-3 13:46:38
作者 小马 来自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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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07年考取了研究生,结果一志愿的学校没有上线,我申请到另一所学校。而另个学校说要我交2000元的调剂费,才可以进行调剂。我就照办了,结果我也被入取了。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能到学校报到。我想问问 我是否可以得到我的调剂费,当时我签定了了一个调剂申请表,上面写的是要是我被入取而放弃上学的话,那钱就不退了;要是我被入取了可以当作欲交学费。我不知道学校的情况是否属于乱收费?



回复于: 2008-1-8 12:36:56

我所杨律师的观点是:关于研究生调剂费的收取是否属于乱收费,国家尚无统一立法,各地定性也不同,咨询过陕西省物价局(029—87312358),答复为“研究生收费为协商行为”。因此, 我们认为不退调剂费的行为可能做以下两种评价:1、调剂费用一方面作为你的预交的学费,另一方面也可以用作你浪费对方教育资源、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一种惩罚,不退有其合理的一面。2、调剂申请表中不退调剂费的规定可以看作是一个格式条款,因其排除了我方的主要权利、加重我方主要责任,并且没有尽到合理的说明义务,因此此条款无效,既然没有享受相关的权利,因而应该退赔。但是,我们对目前各学校以及各地调剂费的收取状况及对该行为的性质的认定尚不清楚,故根据你提供的上述材料我们无法得出一个准确的定性。因此,建议你咨询高校所在地物价局及教育厅关于研究生调剂费的相关规定,与学校充分沟通或向教育厅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使此事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7-12-27 14:45:10
作者 程时强 来自 西安
邮箱 horizon2008@163.com
2007年9月,我孩子(16岁,高一学生)与同学(以下简称对方)发生冲突,老师罚其写检讨了事。 12月,对方家长找到我说他孩子现在患有精神分裂症,系9月与我孩子发生冲突所致,后屡次上门骚扰索赔被拒后,经找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人员又多次将我孩子带到派出所问话,导致我孩子现在无心上学,而且派出所人员经让我出6000钱给对方,并说如果不出钱就不能保证我孩子将来的安全。我去对方就症的医院,对方的主治医生说对方早在07年3月就因精神分裂症来此治疗过,说明此事与我孩子并无关系,但是对方现在还在纠缠中,我想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此事?



回复于: 2008-1-4 10:33:38


    我所刘律师就你留言事件事实发表自己的观点:你方与对方的纠纷属于民事侵权范围,但要构成侵权赔偿,还须具备发生的冲突与对方所患的分裂症件具有因果关系这一条件,从纠纷发生的时间(9月份)与医院主治医师陈述的发病时间(3月份)二者间的不一致上来看,双方的冲突与对方的精神分裂症间不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其索赔不当。
    你应向对方及派出所讲明事实,因你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以拒绝让孩子亲自去派出所。如果无果还可向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局或公安分局寻找帮助。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7-12-12 14:27:43
作者 汪骁 来自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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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有个干家务的阿姨,她丈夫死后,她重新嫁了人,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又离了婚,离后不久,男的又找上门,想重新生活在一起,结果我家那个阿姨就同意了,又和他住到了一起,却没有和他重新打结婚证。但后来我家的阿姨曾多次提到开结婚证,可男方总以种种理由拒绝,一直到现在已和他在一起共同生活了10年,还没有办理结婚手绪,但邻居可以证明。最近他们居住的房子可能要拆迁了,原属于男方的房子,请问我家的阿姨可以分到房产和家产吗?



回复于: 2007-12-13 12:37:31

我所刘律师认为:为了维护自己的最大合法权益,想尽办法补办结婚登记;若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则主张房产无法律依据,家产可按一般共同共有处理。
主题 关于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07-11-14 11:57:12
作者 杨立盟 来自 西安
邮箱 freeart369@163.com
您好,我于2003年底借给朋友白某3万元(共4人合作),有借条,我口头答应入伙,但没有签协议加入他的软件公司;2004年初,我引荐我服务的公司老板投资软件开发;双方达成协议后,我也获得6%的技术股;在白某的要求下,投资方答应给了我们10万元的款项作为撤销原公司补偿,重新注册新软件公司,白某任总经理;2007年初,因经营不善,投资方停止投入资金并宣布公司解散。白某独占那10万元并不归还我的本钱,现在我想要回自己的成本,并希望在10万元里得到自己的一份,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怎么做?请赐教。



回复于: 2007-11-15 11:54:41

我所刘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应进行清算;预期不清算的,可申请法院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若对3万元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可以民间借贷为由向其主张返还。
主题 法律咨询 时间  2007-9-8 13:06:45
作者 langlang 来自 新疆博乐
邮箱 xjdjzx@qq.com
你好!
    我是新疆的一家信息公司,今年三月底于西安的酷网动力网络公司签订了网站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1万元(是个信息网站,考虑到他们有几乎一样的程序,能够快些),合同中签订周期为:2007年3月21日至5月1日交付使用。这之中我们一直为网站的事住在西安,付了50%的款项。到5月初,程序未能按期交工(按合同要求,须赔付3000元的违约金)。因考虑到程序主体上没有什么大问题,我们就先回疆了。
6月底前,程序仍未能完工(这之中,我们自己前期定的有几个页面有所改动,这个费用500元我们单独加了),考虑自己这边耽误时间太长,我就把余款5000元全部都打过去了,希望能进度快些。
自6月底程序上传到网上至今,网站的部分功能仍然未完成,酷网动力明确答应的7月,到8月再到9月(这之中,网站页面美工许多地方非常没有对齐,大小不一致,实在没有办法,我从一点都不懂自己学这用dreamwave逐个来改)。另外,网站自上传后一直都存在时常打不开的现象,我们和空间商(万网)多次沟通,均回复为程序问题(因静态页面、数据库都我在这里都能打得开);和酷网动力经理联系,回复说程序运行正常,“不该有问题的,程序都是我们以前用过的,微软的操作系统他也不能不存在问题吧”。
请问律师:1、象这种情况,我们起诉对方,合同违约金,我们这三个月的损失,还有因上诉所产生的花费(因路途远,车费,住宿费,误工费)能让对方赔付吗?
     2、在人不去的情况下,贵公司能代办吗?如果能,我们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3、象这种网站开发合同,我们有权要源代码吗(合同中没有签订,前期口头说的)?
                      多谢!



回复于: 2007-9-10 16:57:54

针对你的问题,我所刘中波律师认为:1、若对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的不符合约定,则构成违约,可主张违约金,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
2、可以代办,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贵方需准备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交付给对方的款项,以及相关证据证明对方违约等。
3、若合同中没有明确,产权人归对方。
主题 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时间  2007-8-25 8:37:29
作者 来自 西安
邮箱 xiaoha021314@163.com
您好,我有个姑姑,丈夫突然死亡,家庭财产分割出现纠纷,现在咨询一下,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谁是第一继承人,配偶还是死方的父母?现在家里共有价值1万多元的兔子和一套10万元左右的房子,怎么分割这些家庭共有财产,如果女方上诉,赢得概率为多少?谢谢回答。



回复于: 2007-8-27 10:02:41

对于你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明文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你姑姑作为你姑夫的配偶,应该先分得夫妻共有财产的1/2;剩余的1/2再由你姑姑和他的父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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